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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魏会发[2014]7号

  关于魏氏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用地

出让价的申请报告


皋兰县人民政府:
  根据2009年12月30日县政府第12次专题会议纪要(皋政常纪【2009】2号)关于积极建设兰州魏氏文化活动中心的精神,我会对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整体规划,规划设计面积为16666.7平方米,合25亩,对规划方案,听取了多方面意见。着手多方面筹措资金。
  按照2012年11月1日县政府第13次常委会议纪要(皋政常纪【2012】24号),会议决定给魏氏文化活动中心划拨土地10亩,出让15亩,出让起始价参照《关于印发皋兰县土地出让指导价格暂行规定的通知》(皋政发【2010】63号)文件规定,每亩16万元。2013年3月27日县政府第20次常委会议纪要(皋政常纪【2013】6号),会议要求“按照传承、保护和弘扬民俗文化、民间文化、生态文化的定位……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提升。”我会按照会议要求,对规划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,深化完善,准确定位。并就该方案上报县发改局,2013年5月7日接到县发改局《关于兰州市魏氏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》(皋发改发【2013】158号)。本规划方案分为四个板块,第一块为办公区,第二块为文化大院,第三块为文化广场,第四块为生态文化观赏区,总建筑面积为4933.14㎡,其中办公区524.79㎡,文化大院2066.53㎡,建设内容为大殿、左右厢房、山门、倒座等。文化广场163.75㎡,建设内容为廊、亭、轩。生态文化观赏区2178.07㎡。绿化用地面积5846.00㎡,建筑密度30%,容积率0.30,绿地率36%,总投资规模为3000万元,于2013年8月20日活动中心开工建设,在一年的建设中,已完成文化大院主体工程,投资达到1500万元。为该活动中心早日建成投入使用,我会在不断加强募集、拆借资金的力度。鉴于上述原因和该项目是在建工程,我会的资金来源属民间融资,困难很大,恳请县政府对我会出让15亩的土地出让价仍按(皋政常纪【2012】24号)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所决定每亩16万元的出让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。

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
2014年9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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